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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课堂示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作者:孙倩茹审核:肖湘平编辑:吕叙杰 张子缘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广大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全面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教书育人水平,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课堂示范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标准

1.本年度优秀课堂示范主要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智慧教学示范课”“实践教学示范课”三个类型。学院可根据授课教师与课程特点分类推荐。

2.优秀课堂示范主讲教师要求具有先进教学理念、独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高、课堂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喜爱和同行好评。

三类示范课具体要求如下:

“课程思政示范课”:主讲教师为2021年校级“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示范建设结题项目负责人或课程组核心成员,一流课程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奖者,校级及以上教师讲课竞赛获奖者,省级及以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新华思政”上线课程思政教学案例主讲教师等。教师独立讲授课程不少于3年。

“智慧教学示范课”:主讲教师为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一流课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校级教学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省级以上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竞赛中获奖者,或者有丰富智慧教学改革经验的教师。教师独立讲授课程不少于3年。

“实践教学示范课”:主讲教师要求为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奖者,一流课程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校级及以上教师讲课竞赛获奖者,教师独立讲授实践类课程不得少于3年。优先推荐“实践课程创新计划”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或课程组核心成员、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专创融合示范课程”“产教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或课程组核心成员。

3.鼓励学院(部)邀请校外名师开设示范课,主讲教师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竞赛获奖者等。

4.以学院(部)组织为主,每学院(部)至少推荐3门“课程思政示范课”(其中2021年校级“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结题优秀的项目必须参与示范)、1人开展“智慧教学示范课”、1人开展“实践教学示范课”。2020-2021年省部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示范名单不包含在此推荐名额内。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重视示范课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其对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积极培植和宣传“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形成一批具有学院学科特色的优秀示范课。

2.示范课应政治导向正确,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思政融合自然,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3.示范课安排在2021年11月前完成。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可按随堂教学方式进行,没有教学任务的需明确示范课的具体时间、内容,地点由学院安排。

4.示范课场地需有不少于10个的观摩席位(随堂教室可加座),学校将面向全校公布示范课安排表,并收集观摩反馈信息。

5.各学院(部)要组织好教师观摩研讨活动,鼓励教师跨学院学习观摩。原则上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至少观摩2次。

6.请各学院(部)于2022年4月12前上报2022年度《欧亿6蓝狮在线注册优秀课堂示范推荐表》(附件1),于11月10日前提交优秀课堂示范组织与观摩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相关照片3-5张。

联系人:

课程思政示范课、智慧教学示范课:孙倩茹,联系电话:87280917

实践教学示范课:吴晓斌,联系电话:8728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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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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