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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本科生2023年(秋季)赴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编辑:张贵礼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于2023年(秋季)赴台湾中兴大学、台北大学、大同大学、韩国东亚大学、建国大学、汉阳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交流学校 选派人数 学习形式 学习期限 学校及专业信息
中兴大学 公费2人 插班学习 5个月 见附件1
台北大学 公费2人 插班学习 5个月 见附件2
大同大学 公费2人 插班学习 5个月 见附件3
东亚大学 公费10人 插班学习 5个月 见附件4
建国大学 公费1人 插班学习 5个月 见附件5
汉阳大学 公费1人 插班学习 5个月 见附件6

二、遴选条件

1.我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毕业班除外)。

2.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身心健康,能遵守我校和合作院校的各项管理规定、能展现我校大学生的形象。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特别是英语或韩语听说读写能力。汉阳大学对韩语特别要求:韩语TOPIK3级及以上或英语CEFR达B2水平(雅思5.5,托业785,IBT 72,ITP 543,Duolingo 90等)及以上;

4.学习成绩优良,GPA 3.00及以上。

5.在校学习专业与拟派出交流学习专业一致。

三、遴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欧亿6蓝狮在线注册本科交流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7),学院审核,于4月10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至欧亿6蓝狮在线注册注册与学籍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学生综合服务楼1楼115室)。

2.资格复核:欧亿6蓝狮在线注册进行资格复核。

3.面试:欧亿6蓝狮在线注册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组织面试。

4.公示。

四、相关说明

1.公费交流生不需向交流高校缴纳学费,需自行承担往返机票、住宿、生活等其他费用。

2.学生返校后2周内办理学分认定和转换,认定课程成绩不计入GPA。

3.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有可能中止或取消,届时学校将通知学生恢复正常在校学习。

4.项目宣讲。

时间:4月7日(周五)16:00

地点:“一站式”学生社区交流空间104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陈婉,87285069,行政楼229室

2.欧亿6蓝狮在线注册:李亚利,87282023,学生综合服务大楼1楼115室



欧亿6蓝狮在线注册、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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